創造力可以是陳腔濫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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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器是否能真正具有創造力這個問題仍然是激烈辯論的話題。這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我們如何定義創造力。

「AI永遠不會有創造力。」這是一個熟悉的口號。

我們都知道什麼是創造力,不是嗎?

劍橋大學的定義:「產生或使用原創和不尋常想法的能力。」

大英百科全書的定義:「創造新事物的能力,不論是一個問題的新解決方案、一種新方法或裝置,還是一件新的藝術作品或形式。」

我並不否認這種意義上的創造力遠遠超出了LLMs的能力範圍。

我的論點是,大多數被認為是創造性的東西——而且看起來相當有創造力——實際上是漸進的。這在許多事情中運作良好,包括大多數的廣告。

但是,提出“創造力”這個標準,然後貶低LLMs,是設立了一個不可能達到的高門檻,人工智慧無法避免地會失敗。然後人們就會說:「好吧,我告訴你它不具創造力。」

從而忽略了它在迭代方面非常擅長的東西。

在不久的將來,我會在完成閱讀以下書籍後,發表一篇長篇文章討論這個話題:

The Creativity Code,作者:Marcus du Sautoy,和

The Artist in the Machine,作者:Athur I. Miller

Literary Theory for Robots,作者:Dennis Yi Tenen